捡到别人的购物卡并消费归于侵吞遗失物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则,因别人没有法令根据,获得不妥利益,受丢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妥利益。假如捡到的购物卡数额较大,且消费后拒不归还给失主,这种行为或许构成侵吞罪。根据相关法令,将别人的忘记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或许会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罚金;假如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或许会被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而,假如捡到别人的购物卡,应该赶快归还给失主或许交到警察局进行保管,以防止承当法令责任。一起,失主也应该及时挂失购物卡,以削减丢失。购物卡作为个人财产,咱们要尊重别人的财产权,不侵吞别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