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江苏徐州金山东路与泰山路交叉口东北角、营房西门公交站台北侧,台站大门正对金山东路
租赁标的内水、电已断开。据评估报告所述,租赁标的内附近无水、电接驳口。台站内有一处单层砖混营房,无产权证,且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承租方如需使用,须自行加固改造,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后方可使用,如因使用建筑物出现的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租赁标的完成现场踏勘,参与租赁报名即视为对计租面积和标的现状的认可。
承租方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按照系统提示付清第一期应交纳的租金,超期不付款,视为自动放弃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承租方原因未能完成租赁合同签订,视为违约,按照本公告中述及的违约责任办理。首期租金由承租方直接交付给出租方,由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发票或收据。往后每期租金均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出租方(交易保证金转作交易服务费)。
1、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拥有非常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承租方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用;4、意向承租方须完全接受本公告所附租赁合同,成交后,如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须按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5、本公告已提及的别的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1、经营范围要求:仓储、货物临时存放使用,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要求,不可以从事有噪声、污染、扰民、火灾安全风险隐患等以及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的行业;
2、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3、标的主要为临时利用地块(含现有的地面建筑物),临时利用地块无水电,承租方需自行解决;地面建筑物无产权证,且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承租方如需使用,须自行加固改造,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后方可使用,如因使用建筑物出现的安全问题,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按照现状交付。承租方不得加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转租他人进行使用。如发现改变用途、非法建设及转租现象,出租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出租标的,承租方缴纳的租赁押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索赔。
5、租赁协议期内,因开发建设等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
做任何经济补偿。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工作,并将承租地块恢复原状,出租方不承担费用。租赁期满不再延续的,出租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的租赁使用权。租赁期满如需继续租赁,须重新进行公开拍租,原承租方可享有同等条件优先权。
6、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各类证照、消防改造并承担租赁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和检查,所有改造费用及有关部门的处罚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承租方已对租赁标的现在的状况进行充分勘察,租赁标的届时为现状交付,如因租赁标的自身问题造成承租方不足以满足消防报审报验等要求的,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对租赁标的设施设备做改造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及风险。
本次交易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徐州市中桥拍卖有限公司接受出租单位委托,并根据交易机构资产租赁交易规则、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公开拍租,拍卖会定于2025年12月30日在徐州市泉山区嘉和雅苑2号楼108商铺中桥拍卖公司拍卖厅公开拍租(参照徐州市中桥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规则和要约条款执行)。按照第一年租金成交价的1.5%向徐州市中桥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
2025-12-16 09:00:00 至 2025-12-29 17:00:00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e交易买卖平台(),按照《e交易买卖平台竞价交易规则》有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买卖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并于2025年12月29日17时前至徐州市中桥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嘉和雅苑2号楼108商铺,联系方式)提出承租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交易机构需要的相关材料由徐州市中桥拍卖有限公司代收。接受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1、意向承租方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3)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2)如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签名加按指纹);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承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没办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受让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转作押金或部分租金,竞价不成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3、为避免交易过程中也许会出现的资金纠纷,本次交易原则上不接受代交保证金款和现金交付保证金款,意向承租方须以自身名下银行账户完成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4、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依照出租方或标的产权单位的申请,交易机构可以冻结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出租方或标的产权单位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意向承租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线)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或者其他意向承租方合法权益的;(3)进入竞价交易程序,所有意向承租方均不出价的;(4)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5)租赁合同签订后,无故不履行合同的;(6)有证据证明存在致使其他相关方利益受损的其他情形。5、租赁成交后承租方违约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该违约的承租方不得参加再次组织的交易,出租方有权向该违约的承租方追索再次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差价。